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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关于进一步做好寄递物流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2-04-18 08:47:53  来源:  责任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屏南县寄递物流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程度降低“由物及人”的传播风险,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即日起,中高风险地区快递货物车辆非必要不入(返)屏。

二、寄递物流企业或网点要按照每工作4至6小时更换一次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免费分发口罩,督促所有快递物流从业人员落实好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落实“应检尽检”,所有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每7天检测1次核酸。

三、寄递物流企业要落实出入经营场所或网点实行体温测量、“三码”查验和台账记录等措施。

四、寄递物流企业每天至少开展1次场地消杀,并做好消杀台账记录;废弃口罩、快递物流货物外包装集中统一处理,避免二次污染。

五、入屏快件、物流件进入生产处理环节之后,要第一时间逐件进行外包装全覆盖消毒。

六、寄递物流企业要落实整车消毒措施,加强货运车辆驾驶员健康管理,驾驶员每天检测1次核酸,做好车辆及驾驶员信息报备。

七、出现异常情况时,相关企业应在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0593-3382174)。

即日起,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快递物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企业,给予停业整顿、关停直至取缔。对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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