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屏南消息(江松松)日前,屏南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兴长路上发现一只受伤“猫头鹰”,担心被车辗了,便捡回家里。
接警后,民警找到报警人,从其手中接收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经辨认,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鸺鹠。
目前,由于该鸟疑似受伤无法独立在野外生存,民警将其移交给林业局动管站救治,待其能够独立在野外生存后再将其放生。
闽公网安备 350923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