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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屏城派出所:严查流动人口,助力安全生产
2020-06-22 08:44:10  来源:  责任编辑:  

今日屏南消息(江松松)6月是安全生产月,为把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送进千家万户,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屏城派出所民警结合“一标三实”工作深入辖区企业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和《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6月份以来,民警紧紧围绕“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的安全生产主题,检查单位地址建筑物二维码标注情况,核查流动人口登记情况,对企业的消防器材、安全通道、监控设备等情况进行了细致地检查,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点,确保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有序运行。此外,民警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单位负责人和员工仔细讲解《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类与生产工作息息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使群众尽可能多地了解、掌握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流动人口采集的必要性,为构建“平安”、“和谐”屏城打下坚实的基础。


工作中,屏城派出所共出动警力35人次,检查企业单位27家,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清查流动人口150余人,查处3起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案件。


2020年6月1日,屏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 “一标三实”工作中发现,邹某私自将屏城乡大碑村121号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使用,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邹某当场进行处罚。


2020年6月3日,屏城派出所民警在开展 “一标三实”工作中发现,万某私自将屏城乡后龙村精细化工园区7号房屋租赁给他人居住使用,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辖区派出所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万某当场进行处罚。


2020年6月18日,屏城派出所民警在屏城乡后龙村精细化工园区1号房屋内开展“一标三实”工作中发现,林上杭施工队负责人张某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民警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对张某处以200元的罚款。


今后,屏城派出所将继续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的“安全线”,督促用工单位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使用“福建治安便民”对新增从业人员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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