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屏南县持续聚焦畜禽养殖领域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对超标排污、超规养殖、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查处,常态化开展环境执法整治行动,全力维护县域水生态环境安全。 2026年1月,屏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屏南县熙岭乡新墘村某生猪养殖合作社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治污设施运维不到位,其好氧池抽水井周边产生的污水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置,沿着山坡顺势流至山涧,进入消纳地汇入下游山涧,最终流至洲地水电站拦河坝水域。经采样检测,该养殖场污水流入水电站拦河坝下游10米处水域氨氮浓度为168mg/L、总磷浓度为8.22mg/L,构成“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及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该养猪场处罚款人民币16.1万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4.03万元。 8月24日至25日,屏南生态环境局开展台风天气畜禽养殖污染夜间专项排查,发现屏城乡半村某养猪场利用台风天气进行消纳地灌溉,致使废水汇入周边溪流;长桥镇上圪村某养殖公司在雨天夜间将废水排入下游溪流。经对水质抽样检测,两处点位均存在超标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2起案件正在依法调查办理。 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各畜禽养殖主体要以此为警示,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做好日常运维管控,严防污水外溢、超标排放。屏南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分重点、分区域”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紧盯畜禽养殖污染风险点,强化夜间、雨天、台风等特殊时段的监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守护好县域水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