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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法院:庭前调解+当场履行,让矛盾纠纷画上休止符
2026-04-13 10:54:41  来源:  责任编辑:  


今日屏南消息(林建英)“谢谢法官,这件事已经快两年了,今天终于解决了,我心里的石头算是彻底落下了”。如释重负的老陆向法官表示了深深的谢意。  

老陆是屏南县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当事人。事情还得从一年前说起。

2024年8月,70多岁的老陆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行驶途中刮撞了80多岁的老林,造成老林右髋关节脱位、头部软组织损伤,其配戴的玉手镯损坏,屏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老陆负全部责任。

老林出院后三个月便去世,老林的继承人小张与老陆因此事产生了极大的矛盾。县交警大队组织双方进行多次协商,但均无果,小张遂诉至屏南法院。

该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件材料。考虑到本案除了玉手镯损失无法确定,其余赔偿项目分歧并不大,具备较好的调解基础,于是,便决定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

调解当天,承办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诉求,并围绕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诉讼成本、判后执行等关键问题进行了细致的释法明理与情绪疏导。对于玉手镯的损失,因小张未保留购买发票,需通过司法鉴定才能确定玉手镯的价值,可这不但会产生鉴定成本,增加当事人经济负担,还会延长诉讼周期。为此,承办法官专门进行了耐心劝导,最后,双方当事人放下分歧,达成一致意见。老陆在已垫付医疗费3000元的基础上,再当场向小张支付各项赔偿损失19000元,这起长达近2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该案通过庭前调解+当场履行的方式,不仅为双方当事人省去了诉讼审理和后续执行的流程,大幅度降低了时间成本和减轻了诉累,更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公正结果,消除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实现了“案结”到“事了”再到“人和”的递进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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