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之未成年人保护
2023-06-07 15:43:04 来源:青少年保护 责任编辑: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学校应当与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相互配合,保证未成年人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注重未成年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未成年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会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出未成年学生。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不得在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设施、场所中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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