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涉坟主亲属: 溪角洋产业园区是我县工业经济的核心承载地,承接着新能源新材料、汽车零配件、机械制造等新兴产业,建好建强溪角洋产业园区,对我县加快打造“三个一流”产业、争当山区县发展排头兵具有重大意义。为推进溪角洋产业园区内各项目建设,维护涉坟主亲属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位于该项目征地范围内的坟墓实行限期迁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一、迁移范围:棠口镇凤林村土名后山里、油圪垅头、黄土坪、半边垅、朱厝坪、连百湾、溪头仔、太子垅、南京坪、水竹坑、樟垅子、七斗湾、官里等涉及该项目建设规划红线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移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5月20日,请所涉坟主亲属到棠口镇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办公室(楼梯旁右手第一间)签订坟墓迁移协议书,并于2023年5月25日前全部迁移完毕。 三、安置标准:严格按照《屏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屏南县城区坟墓征迁安置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屏政规〔2023〕1号)文件精神执行。 自公告之日起,请所涉坟主亲属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迁移事宜,如预期未迁移的,将作无主坟墓处理。 请广大村民互相转告! 联系人: 陈健云(18792691699) 郑绵湛(17750412501) 棠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