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市民就近接种新冠疫苗,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4日(星期一)起,停止东城广场疫苗接种点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群众疫苗接种工作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来承担,具体接种时间为2022年7月4日起的每周一、二。需接种新冠疫苗第一针、第二针及加强针的广大市民,需携带个人身份证到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接种新冠疫苗。
屏南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1日
闽公网安备 350923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