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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司法局大力推进调处工作改革,创新设立“巡回调解”机制
2021-10-20 15:06:34  来源:  责任编辑:  

今日屏南消息 为让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筑牢司法行政为民根基,屏南县司法局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前端化解”为着重点,整合优质调解资源,大力推进调处工作改革,探索建立“巡回调解”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进村入户,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实实在在舒民困、解民忧、暖民心,增强内部团结,维护辖区稳定。


2021年6月,屏南县熙岭乡“巡回调解”团队调解山林土地纠纷


一、聚焦纠纷一线,打造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


(一)主动出击,变“等案上门”为“主动寻案”


屏南县位于福建省东北部,全县11个乡镇,159个行政村。辖区自然村分布较广,境内山峦叠嶂,山谷盆地纵横交错,地势悬差大。群众因为路途不便、信息闭塞等原因致使遇到矛盾纠纷时首要不是寻求调解。如村民的矛盾纠纷经村里调解不成功的,就要到乡(镇)调解。路上往返时间就要花去两三个小时,还经常遇到当事人聚不齐、材料备不全、现场取证难等问题,有时一桩纠纷折腾好几天都没结果,调解效率和成功率都不高。因此延伸调解服务职能、创新改革服务载体成为了广大群众的热切期盼。“巡回调解”机制将调解触角延伸到村到户,一改以往“等案上门”和“坐堂办案”的工作方式,将调解室落户田间地头、宅前巷尾,及时响应群众需求,及时介入、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得到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


(二)整合资源,下好人民调解“一盘棋”


目前村(社区)预防排查机制不够完善。虽然每个村(社区)都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但群众对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信任度不高,且村(社区)的调解员调解能力也良莠不齐,在面对群众利益冲突时,不能很好妥善纠纷。因此,“巡回调解”机制为改善此弊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司法所牵头,整合辖区范围内人民调解资源,建立由司法所干部、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级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巡回调解”团队,定时定期在辖区内各行政村进行“巡回调解”,在调解中发挥专业化、威信高的优势,有效为群众化解纠纷。


(三)“刚柔”并济,打造纠纷调处“新高地”


在传统的人民调解中,调解主体主要是以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为主,其他部门只是被动参与、辅助协调,缺乏责任意识,但目前矛盾纠纷形势纷繁,固有的调解员因各种因素有时并不能满足相应调解工作的需求。因此,“巡回调解”机制则是采用创新“亲情、人情、法律”相融合的调解方式,邀请巡回案件所在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主干、邻里乡亲等具有影响力的人员参加案件调解旁听,并争取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亲情、人情在调解中的“柔性”作用,融合法律“刚性”作用,实现法与理、法与情的有机结合。


二、纠纷闭环流转,提升案件排查调处实效


(一)排查先行,调处跟进


在屏南县司法局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司法所牵头,整合辖区范围内人民调解资源,建立由司法所干部、专职人民调解员、村级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巡回调解”团队。“巡回调解”团队结合各自辖区内实际情况确定每个月的某个工作日作为“巡回调解日”,由“巡回调解”团队每月轮流到辖区内各行政村开展走村入户摸排矛盾纠纷线索,对能当场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现场化解。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通过集体会商、梳理研判,形成具体调处方案,指定首席调解员,再次安排调解团队前往调处。


(二)无缝对接,及时化解


制作电话联系卡,下发给辖区各行政村调解员,对非“调解日”产生的矛盾纠纷,可采取电话联系或预约的方式,及时上门化解纠纷,实现为民排忧解难的服务宗旨。遇到情况紧急的案件,不论节假日、双休日应及时到达纠纷现场,了解情况着手化解,实现矛盾不上交、不激化。


(三)调普结合,扩大影响


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巡回调解”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支持和参与“巡回调解”工作,提高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工作人员根据矛盾纠纷的根源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起到调解一个案件,宣传教育一片的目的,促进群众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三、夯实解纷基础,确保“巡回调解”机制高效运行


人民调解工作重在“未雨绸缪”。农村矛盾纠纷和其他事物一样,都有一定过程。从萌芽到发生,到发展,到激化,每一个环节都存在可以发现、把握的调控点,发现越早,介入越早,调控工作就越主动,效果就越好,就越能做到事半功倍。“巡回调解”机制就是这样一个真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平台。它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让群众一有诉求第一时间就有地方反映,一有矛盾第一时间就有地方调解,一有问题第一时间就能得到有效解决,真正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家门口。


(一)强化保障,消除后顾之忧


屏南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为“巡回调解”模式的开展提供坚实的人、财、物保障。根据《屏南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屏南县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屏司〔2019〕10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建立“巡回调解”的工作经费、调解员补贴、“一案一补”奖励等保障机制,确保“巡回调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转,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积极性,夯实源头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坚实基础。


(二)高度重视,落实多方责任


屏南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巡回调解”机制落实情况,各乡(镇)司法所将“巡回调解”纳入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各司法所干部、村民主干、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会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屏南县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巡回调解”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新路子,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跨越式发展。


(三)强基固本,效果显著提升


目前,屏南县共建立“巡回调解 ”队伍11支,已实现159个行政村全覆盖。2021 年5月以来,短短两个月内全县“巡回调解”队伍共收集信息线索 1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 130余人次,开展宣传教育 6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 270余件,及时有效化解了群众矛盾,使农村社会关系更融洽、稳定,也优化了营商环境,提升了服务效能,同时更是为促进基层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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