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屏南县委员会报道组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其债权债务将由中共屏南县委宣传部承接。请债权人自2021年5月11日起3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联系人:甘叶斌 联系电话:3322087
中共屏南县委宣传部
2021年6月2日
闽公网安备 35092302000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