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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7号)
2020-02-03 15:00:48  来源:  责任编辑: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鉴于疫情形势严峻,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3日12时起,对我县辖区内部分高速、国省道、县道路段及入屏人员采取暂时性管控措施(不包括运输生产生活、防疫等重要物资的车辆和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白水洋高速收费站、屏南甘棠高速收费站采取“只进不出”临时交通管制方式,即禁止车辆从高速出口(下高速)通行,高速进口(上高速)仍正常通行,并根据辖区高速公路车流通行情况,适时调整管制措施。


二、限时管控通行时段及路段:24小时管控,国道237蕉城洪口界至屏南寿山界(管控点设寿山乡白玉村)。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县内流动车辆一律不上高速通行。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非屏南籍人员车辆、人员一律劝返。如有特殊原因需进入屏南的,要如实登记相关信息,经核实后予以放行,入屏后必须居家留观14日。


五、在疫情防控期间,屏南籍外出返屏人员(含临时外出又返回人员),要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并自觉联系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进行登记,居家留观14日。


限时管控通行期间,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不听劝阻、强行通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拒不执行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机关将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依法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强制执行。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交通管制引起的不便,敬请广大民众能予谅解!


屏南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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