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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邪教
【头条】当心!境外 “法会”有陷阱,数万人受骗上演人生悲剧!
2019-01-23 10:59:07  来源:闽江清风  责任编辑:  


“法会”是佛教为讲说佛法及供佛施僧等所举行的重要仪式。而一个从未皈依佛门的澳大利亚籍华人叫卢军宏,打着佛教旗号,用“祛病、消灾、消业”等邪说作诱饵,在境外频频举办“法会”敛财,不少信徒听信谗言深陷其中。随着“心灵法门”所谓“法会”的内幕不断被揭开,卢军宏假慈悲真敛财的邪恶面目也暴露无遗。



一个来自受害人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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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军宏声称自己是“观世音菩萨”的代言人。近些年,卢军宏建立的“心灵法门”在境外每年都要举办10余场“法会”敛财,参加“法会”的人数每场数万人不等。不仅在澳洲、东南亚等地发展蔓延,且向国内不断渗透,有受害者陆续有向有关部门投诉“心灵法门”残害信徒、借佛敛财的不法行径。


2015年6月, 一个曾误入“心灵法门”的香港人杜彬,亲历“心灵法门”在港举办的一场“法会”,道悟出“心灵法门”的骗人把戏,幡然猛醒,向香港社会福利署、香港税务局、香港入境处等3个部门实名举报“心灵法门”香港“法会”的敛财真相。



杜彬亲眼目睹卢军宏的敛财骗术说,这场连续7天的香港“法会”,人数多达5万多人。卢军宏通过高额售卖“开光”物品、设立“功德箱”、将赠阅书籍非法出售、供奉花篮与手捧花及水果、收取“拜师”费,以及现场弘法、看图腾、治病救人、解梦释疑等多种方式骗取信徒钱财高达2亿多元人民币。


杜彬举报说,


“法会”现场仅售卖的结缘物品山水画30多万张收入3000多万人民币,捧花奉金2800万人民币, 7场拜师会收取4800名新信徒拜师费1440万元人民币。此外,信徒带走的消除孽障还债“小房子”黄纸,投入功德箱少则500元,多则2000-3000元人民币的奉献款也滚滚进入了卢军宏的腰包。




数万人受骗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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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法门”每次举办的“法会”,都会鼓动信徒们捐款,5000元人民币是起捐数,而参加法会,被信徒们视为积功德的最好途径。

近年来,“心灵法门”的“法会”信众还在上升,有的一场多达8万之众,数以万计的受骗信众被害的倾家荡产。



“法会”门票


上海的梁平、黄茵夫妇就是典型的被“心灵法门”坑害的受害者。妻子黄茵跟丈夫信奉这个“法门”,是因为母亲患病。2014 年黄茵在香港“法会”上拜师,给了卢军宏8万元人民币,后用于放生、购买书籍等又花了5万多元人民币。2015年修行五年的梁平,在搬运“弘法”书籍时猝死,年仅43岁。不久,母亲、姐姐也在她的的“念经”声中接连病逝。三位亲人的离世,终于让黄茵看清了卢军宏的骗子嘴脸,与“心灵法门”决裂后多次向媒体控诉卢军宏的罪恶! 


山东沂南县王淑兰, 2014年以后多次去香港、澳门等地参加“法会”,不仅将自己经营婚庆用品店的流动资金供奉“法会”,还把准备为儿子购房结婚所存的30多万存款全都献给“心灵法门”,儿子的婚姻也因此泡汤。母亲生病需姐弟几个凑钱治疗,她一分钱也拿不出,还劝说母亲“读经咒”,烧“小房子”治病,丈夫急怒之下病倒了,儿子气的离家出走,好端端的一个家给毁了。


2014年45岁的天津人张佑军,痴迷“心灵法门”两年多参加了11场“法会”,前后捐款和花费达20多万元,那是他家里的所有存款,妻子一气之下与他离了婚。期间又因忙于“共修”,工作懈怠被单位开除。张佑军说,他参加的“法会”多了,“知道的骗局越来越多 我渐渐不信了”。现在张佑军重新找了份物业工作,月工资2000元,虽然不比从前,但他觉得踏实。


警惕“心灵法门”向内地渗透


“心灵法门”总部设在澳大利亚,近年来为寻其发展空间,利用内地群众对观音菩萨的信仰推崇,不断向内地渗透。尤其是卢军宏制造的“活菩萨”、“转世观音”神话,以及包装成“观世音菩萨”代言人的形象,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有着佛教情结的信众,受其盅惑后误信其是佛教,不知不觉地上当受骗


2014年5月,中国佛教协会就“心灵法门”有关问题指出,中国佛教史上的确有一些高僧大德被信众尊奉为佛菩萨的化身,但都是后世佛教徒根据这些高僧大德生前的功德事迹追认的,从来没有哪位高僧大德在世时公开宣称自己是某佛某菩萨的化身或代言人。中国佛教协会认为,“心灵法门” 不符合佛教的基本教义,呼吁佛教信众自觉抵制“心灵法门”的不良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在中国佛教协会就“心灵法门”发声的前3个月,针对“心灵法门”在马来西亚、新加坡举行大型“法会”活动,马来西亚11家主要佛教团体发表联合文告,严正指出“心灵法门”是附佛外道,并非正信佛教,提请信众勿受蒙蔽。

由此可见,“心灵法门”不符合佛教教义,已是中国和海外佛教界的共识。



卢军宏制造神话欺骗信众


“心灵法门”是具有邪教特征的境外非法组织,却极力在内地秘密结社,建立组织,危害性极大,应引起人们高度警惕。

其一,不参加其“共修组”的“学法”“弘法”活动:

其二,不浏览其“共修QQ群”“共修微博”“共修微信”等“共修”活动;

其三,不参加境外任何形式的“法会”活动;

其四,不参加其组织的“念经、放生、许愿”及佛教戒律所严禁的活动,不上邪教的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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