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屏南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自觉提升政治站位,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投入扫黑、除恶、治乱工作,切实推动专项斗争全面深入开展。 领导重视 屏南县检察院在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下,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出台《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统筹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 协作配合 屏南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召开联席会议,签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机制》,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方位开展。 3 依法办案 屏南县检察院始终牢记“依法”二字,在法律适用上再严格,在证据审查上再细致,在案件处理上再谨慎,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日前,已向法院提起公诉涉恶案件3件9人。 4 线索排查 对2014年以来审结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深挖彻查涉黑涉恶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将专项斗争与服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有机结合,参与村“两委”候选人联审把关1550人。 5 综治宣传 通过微信公众号专刊、微博推送、宣传栏展板、LED大屏滚动播放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院领导带头普法进社区、农村,用通俗的语言向群众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要求,介绍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鼓励群众揭发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普及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喊打的专项斗争浓厚氛围。 扫黑除恶 人人有责 举 报 方 式 1、举报电话:0593-2103085 2、电子邮箱:fjpnjcy@163.com 3、邮寄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191号 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 邮编:352300 |